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一、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1.债务人失踪后,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,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,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;
2.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,讨回债务,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三条
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,维护其财产权益。
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
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
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二、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
可以,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。
1.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,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。
2.债务转让中,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。
3.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。
4.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一条
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,债权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不同意。
三、起诉债务人法院多久会受理
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。提醒您,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1.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2.有明确的被告;
3.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4.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
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。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,必须受理。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,不予受理;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具有2300多年历史的古城保定,是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对外开放城市,位于河北省中部,地处北京、天津、石家庄三角地带,素有“京几重地”、“首都南大门”之称。1994年底,国务院批准原保定地区和保定市合并,组建了新的保定市。保定市统辖各县(市)、区,总面积2.21万平方公里,人口逾千万,是河北省第一大市,在环渤海经济区域中层重要地位。保定市是全国历史文化名城,河北文物大市,有很多历史名胜古迹。如全国十大园林之一的古莲池、全国保存最完整的省级衙署直隶总督署、易县清西陵、长信宫灯的满城汉墓、“华北明珠”白洋淀、定州开元寺塔、冉庄地道战遗址、国家级旅游名胜风景区涞水野三坡等。作为文化名城,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光荣的革命传统,优秀的历史文化造就了一大批历史名人,如荆轲、赵匡胤、祖冲之、郦道元、关汉卿等,我国近代第一所陆军军官学校就建在保定市东郊,叶挺、蒋介石等都曾在此就读;这座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城市,还曾是义和团活动的重要地区,北方辛亥革命的发祥地,省第一个共产党支部诞生地,《红旗谱》、《小兵张嘎》、《野火春风斗古城》等都记载着保定昨天的辉煌。